

马哈拉施特拉邦塔那市的一个地方法院批准了本月早些时候被捕的两个人的保释,他们被控持有价值3000万卢比的龙涎香。龙涎香通常被称为鲸鱼呕吐物。
周六,一级司法法官M D Nanaware下令释放两名被告,他们都是46岁,来自邻近的拉伊加德地区,保释金为2万卢比,并指示他们每周二到当地警察局出庭。
12月21日,该市警方在莫德拉check naka附近逮捕了这两名男子,并从他们手中缴获了走私的龙涎香。
他们是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被起诉的。
代表被告出庭的律师萨加尔·卡达姆以各种理由为他们寻求保释,他说,文章已经被扣押,把这两个人关押太久是没有意义的。
检察机关以“可能会有更大的诈骗”和“如果允许保释,可能会影响调查”为由,反对了保释申请。
法官在她的命令中说,没有充分的理由拒绝他们的保释申请。因此,法院表示,他们有权获得保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