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逮捕了四名嫌疑人中的一对夫妇,他们在过去四年里挪用了300多万令吉的公共捐款。
据消息人士透露,周三(7月10日)晚上6点半到11点之间,三名男性和一名女性年龄在20多岁和30多岁之间,在位于布城的反贪会总部被拘留。
二人被拘留后,于星期四(七月十一日)上午在布城地方法院被押往裁判官Irza Zulaikha Rohanuddin。他们被还押至七月十四日,以便进行调查。
据信,这对夫妇自2020年以来一直通过挪用没有相应渠道的捐款来实施这一行为。
“据估计,捐款已超过300万令吉,调查仍处于初步阶段。
该消息人士补充说:“与此同时,另外两名嫌疑人被拘留,因为他们涉嫌参与同一案件。”
与此同时,反贪会高级调查总监拿督斯里希山慕丁证实了这一逮捕行动,并表示此案正在根据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3条进行调查。
该条规定,任何公共机构的人员利用其职务或职位谋取任何利益,无论是为他本人、他的亲属或伙伴,均属犯罪。
被定罪者可被判处不超过20年的监禁和不少于满足金额或价值的五倍或1万令吉的罚款,以较高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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