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POH:一名运输公司老板因五年前分销约1.8公斤海洛因和单乙酰吗啡而被要求出庭辩护。
法官阿卜杜勒·瓦哈卜·穆罕默德(Abdul Wahab Mohamed)在确定检方已经证明45岁的莫辛德·辛格(Mohinder Singh)面临的所有五项指控都是初步证据后,发布了这一命令。
莫辛德的妻子,54岁的G. Peramla在没有进行辩护的情况下被无罪释放。
根据1952年《危险毒品法》第39B(1)(a)条,这对夫妇被指控于2019年11月22日下午6点25分在附近Chemor市Bandar Baru Sri k黎巴嫩的一所房子的停车场分发524.1克海洛因和单乙酰吗啡。
在第39B (1)(a)条下的第二项指控中,莫辛德被指控在同一日期和时间在家中持有1.322克海洛因和单乙酰吗啡。
根据1952年毒药法令,他还面临另外三项指控,即在同一日期、时间和地点持有60.55公斤含有咖啡因的粉状物质和93毫升液体,以及10.74公斤含有氯喹的粉状物质。
阿卜杜勒·瓦哈卜说,莫欣德可以进入房子,获得毒品和毒药。
他一直持有一个装有毒品的塑料袋,并把它放在了一辆车里。
没有其他人在控制这个包。
法官说:“被告对毒品知情,而缴获的毒品并非供个人使用。”
至于第二名被告,Abdul Wahab说,她是用上述车辆去接她丈夫的。
控方由副检察官赛义夫·阿克马尔·Mod Said和Liyana Zawani Mohd Radzi领导。
被告由Wan Azwan Aiman Wan Fakhruddin、Effa Azuin Aidrul Hisham和Hartrisha Kaur Sandhu代表。
审判期间,15名控方证人被传唤作证。
Wan Azwan Aiman随后通知法庭,他的当事人将在证人席上宣誓作证。
法院定于8月28日和29日开庭。
警方在2019年发布了一份声明,指控将克莱邦的一所房子改造成毒品实验室,并没收了包括海洛因和咖啡因在内的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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