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财政部已经意识到,并将进一步研究将资本利得税(CGT)豁免扩大到未在马来西亚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的提议。
财政部副部长林惠英表示,到目前为止,只有四种CGT豁免将被给予,例如为首次公开发行(ipo)等商业活动处置非上市股票;同一集团公司的重组(内部重组);风险投资公司;还有单位信托。
“目前,这是四个免征总税的群体……我们将进一步研究,”她今天在下议院回答Ahmad Fadhli Shaari (PN-Pasir Mas)的问题时表示,Ahmad Fadhli Shaari建议政府进一步将CGT豁免扩大到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为非上市股票的所有者提供更多缓冲。
随着CGT从2024年3月1日开始实施,根据过去几年的股权趋势,政府预计每年将增加约8亿令吉的额外收入。
在与资本市场行业参与者就CGT对单位持有人利润分配的影响进行讨论后,政府同意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免除单位信托的CGT。
马来西亚政府还对通过单位信托基金将外国资本资产汇回马来西亚的利润免征CGT。——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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