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得梅因,爱荷华州-
星期四,对布鲁恩·图克斯(Bravon Tukes)的审判结束了结案陈词,陪审团开始审议。图克斯在1月份的“start Right Here”枪击案中被控两项一级谋杀罪。
杜克斯是枪手普雷斯顿·沃尔斯被指控的逃跑司机。
上个月,陪审团裁定沃尔斯二级谋杀和故意过失杀人罪成立,罪名是杀害拉沙德·卡尔和乔尼·达梅隆。
在星期四的结案陈词中,杜克斯的辩护团队试图在调查中找出漏洞。他们把重点放在了控方的说法上,即那天图克斯参与了在“Right Here”餐厅杀害卡尔和达默隆的计划。
辩方辩称,直到普雷斯顿·沃尔斯在枪击发生后已经在他的车里,图克斯才意识到自己将成为逃跑的司机。
辩护团队问陪审团,他们为什么要使用图克斯的车,因为它没有车牌,窗户也涂黑了,而这样一辆车很容易因为合理的理由而被拦下。
辩护律师尼古拉斯·贝利(Nicholas Bailey)说:“谁会开着一辆车,把可能的理由带到一起三人谋杀阴谋的逃逸现场?”“他们不。这是不可能的。”
检方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Tukes会这么做。
“谁会开一辆没有车牌的车逃跑?”波尔克县检察官丹尼尔·沃格特说。“这个家伙,”他指着图克斯说。
大韩商社将在陪审团审议过程中继续报道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