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场关系部部长布鲁克·范·费尔登(Brooke van Velden)本周宣布了修订草案。
政府提议修改病假规定,这可能意味着兼职工人有权享受更少的病假。
以下是您现在需要了解的规则,以及拟议的更改可能如何起作用。
目前,每个人,包括兼职和临时雇员,都有权每年休10天病假,前提是他们连续为雇主工作6个月,平均每周工作10小时,每周至少工作1小时或每月至少工作40小时。
在那之后的每一年,他们都有权再享受10天的病假。根据《假日法》,可以累积的休假天数上限为20天,但雇主和雇员可以协商将这一上限提高。
除非你的雇佣协议中有规定,否则当你离开工作岗位时,病假是没有工资的。
《假日法案》讨论的是天数,而不是小时数。
如果你工作了一天的一部分,然后生病回家,这可能会被算作一整天的病假。
雇主和雇员可以同意以小时或兼职天数来描述病假权利,如果这样更好的话。
雇主维权人士认为,在现行规定下,一个每周工作10小时的人理论上可以获得10周的病假工资,这是不公平的。
但新西兰工会理事会政策主任兼首席经济学家克雷格·雷尼表示,说兼职工人的工资增加是不公平的。
病假只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所以兼职工人如果没有正常工作一整天,他们的工资就会减少——即使在一周工作一天的情况下,也只会支付一天的工资。
“如果他们每天工作4个小时,他们只能请4个小时的病假,而不是有些人想让你相信的8个小时。这是关于请病假的机会。”
他说,疾病对不同类型的工人“没有区别”。
职场关系部部长布鲁克·范·费尔登提议,将病假津贴与员工的工作时间成正比。
“依赖兼职员工的工作场所特别容易出现意外的人员短缺。她说:“为了进一步探讨这个问题,征求意见稿将包括一项按比例计算病假的建议方法,以更好地反映员工的工作量。”
Pro-rata是一个用来描述按比例分配的术语。你经常听说有人拿兼职工资,他们的工资相当于全职工资的一定比例。
在这种情况下,这可能意味着兼职工人将根据他们工作的小时数或天数获得一定比例的全病假权利。
“员工的休假权利适用于他们从事的每一份工作。因此,如果你有两份兼职工作,你将有资格为这两份工作休病假和年假。请记住,病假通常是按你的相关日工资支付的——如果你在那一天工作,你应该得到的工资。因此,如果我在星期二上午做一份工作,在星期二下午做一份工作,但我在星期二生病了,而且我符合病假的权利标准,我将请一天病假,领取工作一的相关日工资,请一天病假,领取工作二的相关日工资,你那天的工资不会翻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