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尔昌原地方法院17日表示,因在领养当天杀死两只猫的20多岁男子因虐待动物被判处8个月徒刑。
金某涉嫌于去年9月在庆尚南道金海市的一个停车场杀死车内的猫,并将其肢解。这名男子在杀死这些猫的几个小时前收养了它们。
警方调查发现,他的动机是蔑视猫,这是由流浪猫抓伤他的车引发的。
“被告的犯罪方法极其残忍,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对生命有任何尊重。他开了一个多小时的车作案,这表明他计划周密,之前曾多次伤害过猫,”法院在判决书中说。
根据《动物保护法》(animal Protection Act)的规定,虐待动物可被处以最高3年的监禁,但肇事者很少被判入狱。根据韩国民主党议员宋基勋透露的法务部数据,2017年至2022年期间,共有346人因违反该法案而受审,56.6%的人被罚款,5.5%的人(19人)被判处监禁。
最高法院下属的量刑委员会为每一种罪行提供了适当的量刑指南,但目前还没有针对虐待动物的指南,这引发了动物权利活动家们的呼吁,要求制定这样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