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打灵查亚:罪犯和不良分子登记法(RCUPA)可能晦涩难懂,但它对名单上的人的影响可能是深远的。
根据该法案,被标记为“不受欢迎”的人可能会失去工作机会和重建生活的机会。
该登记制度于1969年颁布,已有55年的历史,目前包含超过100万个名字,雇主,尤其是大公司,在雇佣一个人之前使用它来进行背景调查。
该登记处不仅载有被定罪者的姓名,而且也载有那些仅仅接受过警察讯问或在刑事案件中担任证人的人的姓名,不论他们是否被指控犯有任何罪行。
除了警察和法院之外,任何执法机构都可以提交这些“不受欢迎”的个人的姓名,以便根据该国超过38项法律将其列入一系列罪行的登记册。
根据该法案,除18岁以下的人外,在法庭上被定罪的人的姓名和指纹将被记录在武吉阿曼的马来西亚-新加坡刑事登记中心。
目前,罪犯的名字将保留在登记册中,直到该人年满70岁或直到定罪被撤销。
还包括那些“不受通缉”的人的名字,但他们的细节已经被当局记录下来,那些被释放但不等于无罪释放的人,以及那些被传唤在刑事案件中作证的人。
目前,根据该法第13条,内政部长有权采取行政行动,例如下令销毁任何被驱逐、驱逐或限制但未被判犯有可登记罪行的人的可登记资料。
第12条文还允许警察总监对罚款不超过100令吉的定罪或不被判处监禁的定罪作出豁免。
在周二的一次活动中,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纳苏蒂安·伊斯梅尔(Datuk Seri Saifuddin Nasution Ismail)称这项法律是“独特的”,可能会导致不公正的结果,特别是对那些服过刑或不被当局通缉但名字仍在登记册上的人。

赛夫丁·纳苏蒂安本人最近得知登记册上有超过一百万个名字时,表示震惊,他立即命令他的部门看看是否可以删除其中一些名字。
他说,他决定对此事采取行动,因为一名男子在吉兰丹的一家木材公司找不到工作,因为他的名字在登记册上,尽管他从未被指控犯有任何罪行。这一事件深深打动了他。
虽然部长和总警长有权从登记处删除某些类别的个人,但赛夫丁·纳苏蒂安说,必须修改法律,以更全面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
“我们将双管齐下,通过部长可以调用的行政权力和通过修改法案的法律来实现。
“我们必须做正确的事情,为他们正名,给他们第二次生命的机会,”他在加jang Kompleks Penjara的活动上说。
内政部目前正在制定一份政策文件,在进行修订之前提交内阁批准。
目前还没有给出拟议的修正案最终提交议会批准的时间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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