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杰提赫:贝苏特区议会主席Mohd Sukeri Ibrahim表示,射杀一只名为“Kopi”的流浪狗是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的,这在社交媒体上引发了强烈抗议。
他还驳斥了议会工作人员在狗被射杀后遗弃狗的说法。
他说:“流浪狗的处理遵循了住房和地方政府部制定的标准程序,并遵守了2015年动物福利法第30条。”
马新社援引他的话说:“当我们的团队试图取回狗的遗体时,他们被某些人阻止了。”
他说,当局是根据1990年《狗只发牌附例(Besut区议会)》的规定,在接获一群有攻击性的流浪狗骚扰行人的投诉后,采取防治流浪狗行动。
Mohd Sukeri补充说,法律允许在特定情况下使用枪支,在行动中管理或移除危险或野生动物。
丁加努市负责地方议会的执行委员会成员拿督Wan Sukairi Wan Abdullah表示,MDB在进行行动时遵守了规定的指导方针和章程。
他补充说,马公司是按照1990年《狗只牌照附例》第9条的规定进行这项行动的。
然而,章程的第9条只规定了可以抓住流浪狗并将其杀死,而没有提到射杀。
MBD发布的声明提到了2014年发布的部门指导方针,该指导方针规定议会工作人员可以使用可调节的环、陷阱和网来捕捉狗,而不会对动物造成任何伤害。
它还规定,使用任何其他设备,如镇定剂枪和其他设备,必须首先提交给警方和兽医服务部(DVS)。
DVS的动物福利负责人Marzuna Md Yunus博士此前曾表示,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或者控制狂犬病等疾病,或者如果狗很凶猛并且袭击了人,才能进行射击。
人民法律小组创始人迪内什·穆塔尔质疑MDB在开枪之前是否联系过DVS或警方,以及开枪的人是否有执照。
与此同时,登嘉楼DVS主任Anun Man博士被Sinar Harian引述说,案件正在根据2015年AWA调查。
他说:“司法部希望传达的信息是,此事正在接受审查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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