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在伤害交警后面临酒驾指控

综合作者 / 世界之声 / 2025-05-23 03:28
"
    新山:一名餐馆主管在地方法院被指控酒后驾车并伤害一名交通警察。  周四(7月18日),34岁的吴伟龙对以普通话宣读的指控

  

  新山:一名餐馆主管在地方法院被指控酒后驾车并伤害一名交通警察。

  周四(7月18日),34岁的吴伟龙对以普通话宣读的指控表示不认罪。

  根据指控书,Ng涉嫌在7月14日早上7点05分驾驶一辆银色轿车沿着Jalan Pantai的KM3.6行驶,前往Permas Jaya。

  这导致Koperal Mohamad Rasul Mohd Yusof受伤。

  据悉,吴昌俊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每100毫升121毫克,比允许的每100毫升50毫克高出71毫克。

  该指控是根据1987年道路运输法令第44(1A)(b)条文提出的,一经定罪,可判处7至10年监禁和3万令吉至5万令吉罚款,并吊销执照。

  检控官Insp S. Vikineswary要求法庭对被告施加15,000令吉的保释金。

  吴某在一家海鲜餐厅工作,由于要照顾父母,他要求降低奖金。

  裁判官努尔·法廷(Nur Fatin)批准了9000令吉的保释金和一名担保人,并下令暂停吴立胜的驾驶执照,直到法庭诉讼结束。他还命令他每月到普伦通警察局报到一次。

  裁判官定于8月25日再次开庭并提交文件,并要求吴立强指定一名律师。

  据早些时候的报道,事故发生时,受害者正在该地点进行交通管制。

  警察正在指挥一场无关的车祸的交通。当涉案车辆被拖走时,另一辆据称由被告驾驶的汽车突然变道。

  据报道,柔佛巴鲁南警署助理警督劳布·塞拉马特(Raub Selamat)说,这名站在拖车左侧的警察被抛到前挡风玻璃上,然后被抛向空中,最后降落在路中间。

  ×

分享到
声明:本文为用户投稿或编译自英文资料,不代表本站观点和立场,转载时请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将受到本站的追责;转载稿件或作者投稿可能会经编辑修改或者补充,有异议可投诉至本站。

热文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