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4日,雪邦吉隆坡国际机场1号航站楼枪击事件的涉案男子抵达吉兰丹哥打巴鲁法院。
上午8点30分,身穿囚服的嫌疑人在警方的严密护送下来到法院。
吉兰丹州警察局长拿督穆罕默德扎基哈伦表示,嫌疑人将根据1971年枪支(加重处罚)法令第8条文和1960年武器法令第8 (a)条文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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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38岁的嫌疑人还将根据1987年《道路运输法》第108 (3)(f)条和1990年《国家登记条例》受到指控。
4月14日上午,哈菲祖尔·哈拉维(Hafizul Harawi)在吉隆坡国际机场一号抵达大厅向妻子开枪,试图杀死她。
他的目标是旅行社老板法拉赫·伊萨(Farah Md Isa),当时她正在抵达大厅等待客户从朝觐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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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在近距离向受害者开火前燃放了一些鞭炮。
她的保镖设法救了她,但腹部中弹。Hafizul随后逃到他停在机场停车场C座的车里。
经过两天的追捕,警方于4月15日下午3点在哥打巴鲁逮捕了Hafiz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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