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一名52岁的男子被控两项强奸女儿的罪名。
这位父亲是一名橡胶工人,昨天在法官诺玛·伊斯梅尔面前宣读了指控后,他拒不认罪。
对于第一项指控,他被指控于2019年11月至12月期间在Gemencheh的一所房子里强奸了这名女孩。
当时她19岁。
至于第二项控罪,他涉嫌于今年七月八日在同一幢房屋内犯案。
被告根据《刑法》第376B条受到指控,一经定罪,将被判处10至30年监禁和鞭刑。
副公诉人Norazihah Asmuni为每项指控提供1万令吉的保释金,并要求法庭命令他远离受害者。
当诺玛法官问被告是否希望上诉以获得较低的保释金时,被告说他不希望。
诺玛随后将每宗罪行的保释金定为1万令吉,并要求一名担保人,并命令被告不得联系受害者。
她将8月26日定为重审日期。
在受害者的阿姨向警方报案后,警方于7月14日逮捕了被告。
警方表示,这名有学习障碍的受害者还生了一名女婴,现在已经四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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