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一名残疾网约车司机的正义诉求得到了满足,地方法院对一名重要人物的保镖进行了罚款,原因是他袭击了他。
32岁的穆罕默德·陶菲克·伊斯梅尔(Muhammad Taufik Ismail)承认于5月28日上午11点40分左右在这里的瑞吉酒店大堂前故意伤害47岁的王庆强(Ong Ing Keong),他被罚款1000令吉,缺席了20天的监禁。
根据刑法典第323条的指控,如果罪名成立,最高可判处一年监禁或高达2000令吉的罚款,或两者兼施。
王的律师扎伊德·马雷克在一份声明中说,这一结果让他的当事人松了一口气。
这一拖延已久的指控是公众为王忠谋伸张正义运动的高潮。
扎伊德说:“王对过去几个月来公众对他的支持、关心和同情表示感谢。”
在昨日的庭审中,身穿黑领t恤和米色裤子的L/Kpl Muhammad Taufik表示,他理解指控,并认罪。
他的律师Ashok Athimulan要求从轻量刑,理由是他的当事人是初犯。
他说,L/Kpl Muhammad Taufik目前隶属于武吉安警察总部,他已经服务了9年,没有任何记录。
“被告在一审时认罪,这节省了法庭的时间和费用。
“早期的认罪表明了他的悔恨和遗憾。他向受害者道歉,”阿肖克说。
律师说,受害者受到软组织损伤,伤势并不严重。
他补充说:“被告只是在履行他作为护送人员的职责,这不是有组织犯罪。”
与此同时,副检察官拿督拉扎利说,这起案件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
他要求法庭作出一个判决,作为一个教训。
法官Farah Nabihah Muhammad Dan随后通过了判决,据了解,L/Kpl Muhammad Taufik支付了罚款。
根据案件事实,王某在酒店大堂接一名乘客时,看到一群男子,其中包括被告人,表现得像保镖一样。
其中一个人给他做了手势,示意他离开这个地方。
然而,受害者听不懂这个手势,因为他又聋又哑。
Ong随后摇下车窗用手语询问,突然被被告一拳打在脸上。
他离开这个地方,把他的乘客送到一个目的地,随后报了警。
一份医疗报告指出,受害人的右脸肿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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