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费利西蒂·迪尔

周五,60岁的达尼丁女子朱莉·伊丽莎白·莫顿在达尼丁地方法院被判处三年零两个月的监禁。
一名男子在他的妹妹从他们的母亲那里偷走了近100万美元后错过了全额遗产,他说这是“一记耳光”,她没有被要求偿还这笔钱。
周五,60岁的达尼丁女子朱莉·伊丽莎白·莫顿在达尼丁地方法院被判处三年零两个月的监禁。
早些时候,她承认了六项盗窃指控,这是一种特殊关系,代表了多年来数百次非法交易。
莫顿在2015年失去管理母亲资产的能力后,对母亲的资产拥有持久的授权书。
在2015年1月5日至2018年3月28日期间,被告从其母亲那里偷走了965,310美元。
她用这笔钱购买了珠宝、服装、园林绿化,并在亚马逊上购买了12222美元。
被告的兄弟约翰·莫顿(John Morton)因犯罪而没有得到全部遗产,他感到被背叛和沮丧。
虽然莫顿的孩子们捐了一些钱来帮助弥补被盗的资金,但她并没有被要求为她的罪行支付赔偿。
约翰·莫顿说:“我觉得缺乏补偿是一记耳光。”
他说,他觉得判决证明他是正确的,但他“深切关注”监禁期限和被告不需要支付赔偿的规定是否会阻止其他人考虑类似的罪行。
他说:“这相当于她在监狱里每年挣30万美元。”
当莫顿接受警方询问时,她说,在她父亲去世、母亲的健康状况每况愈下后,她被授予了持久委托书,但她没有解释为什么钱是从她母亲的账户里转出来的。
昨天,法庭听取了莫顿对她的罪行的有限了解。
她说,她感到“非常内疚和羞耻”,但仍然无法解释自己的欺骗行为。
莫顿将她偷窃的欲望描述为一种“强迫”,这让她事后感觉更好。
1997年,她又被判欺诈罪。
她从她工作的房地产公司窃取了22万美元,被判处9个月监禁。
当时,被告说她这么做是因为“这是一个做很少工作却能赚很多钱的组织”。
律师Sarah Saunderson-Warner表示,这两起犯罪之间存在“情境联系”,因为它们都发生在家庭成员死亡的时间前后。
约翰·莫顿说这是“一堆垃圾”。
“这只是一个机会,就像她第一次犯罪一样,”他说。
法官大卫·罗宾逊表示,两起罪行之间的差距证明莫顿可以维持无罪的生活。
他说,受害者“天生脆弱”,并信任被告管理她的财务。
“你立刻就得到了她的财产,”他说。“你哥哥得到的遗产比他应得的少得多。”
约翰·莫顿说,他对这一罪行感到震惊,他不相信他的妹妹会改变。
“如果有机会,我相信她会再次这样做,”他说。
——奥塔哥每日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