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委员会必须公布并公开年度报告

疾病百科作者 / 世界之声 / 2025-04-06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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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太为人所知的是,政府的重要部门必须提交并公布过去一年的年度活动报告。  这适用于独立委员会和独立办事处。因此,

  

  不太为人所知的是,政府的重要部门必须提交并公布过去一年的年度活动报告。

  这适用于独立委员会和独立办事处。因此,下列政府机构必须这样做:肯尼亚国家人权和平等委员会、司法服务委员会、国家土地委员会、独立选举和边界委员会、议会服务委员会、工资和收入委员会、国家警察委员会、审计长和预算总监。

  这些都是重要的机构,因为它们的工作是独立于政府的。他们不是由部长领导,而是根据宪法第十五章的规定运作,有一名主席和几名委员。

  《宪法》第254条规定如下:(1)在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每个委员会和每个独立职位的持有人应尽快向总统和议会提交一份报告。

  这些机构的报告的目的是确保总统办公室和议会本身对这些机构的活动进行监督,这些机构本身对政府的主要部门履行监督职责。这些报告来自宪法本身的愿景。宪法对国家的愿景有很多方面。这些报告符合宪法规定的透明、问责、人民参与和委员会成果可核查的目标。

  这些报告也反映了宪法的道德意义。报道针对的是腐败和大部分选民的无知。他们反对贫穷对选民的影响:冷漠、冷漠、弃权、缺乏执行人民权利的手段。这些报告使任何公民都能知道以他们的名义在做什么。

  在殖民时期,对政府各部也有同样的规定。每年,各部委都会编制并公布其年度报告。独立后,年度报告出版两年。

  然后,当时的总检察长指示,报告不必是每年一次,但如果每三年发布一次就足够了。在第一批报告之后,再没有发表任何年度或其他报告。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与1963年之后的独立政府相比,殖民政府证明了自己对人民的反应更积极。这是一个不幸的例子。在过去的50年里,我们没有收到任何部委的年度报告,这进一步加强了第一个独立政府建立的不问责和有罪不罚的文化。

  年度报告必须对该部的状况作出全面而公正的说明。他们通常会对相关部门的重大事件进行叙述。人们注意到已经实行的带来变化的政策。定期将事工活动扩展到更多地区,工作人员问题也是如此。

  同样,也提到在该部主持下通过的重要立法。它阐述了该部的成就,不足之处和原因。他们报告了公众的投诉和议会对该部提出的问题。

  2010年的宪法毫不犹豫地拒绝了过去50年的坏先例。它不仅规定每年提交报告,而且还强调了报告的出版和传播方式。第254条第3款明确规定:“根据本条要求委员会或独立办公室负责人提出的每一份报告,均应予以公布和公布。”

  宪法决定,不仅要准备好报告,而且不能把报告藏在尘封的文件里。它们必须由政府印刷厂出版。

  然后宪法强制要求(“应当”)公布报告。这是为了防止各部委半心半意地遵守准备和发布的报告,但其内容没有在政府广播、电视和网站上报道。这也是为什么第35条规定:(1)每个公民都有权获得(a)国家掌握的信息;(三)国家公布、公布影响国家的重要信息。

  本文作者是高级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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