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正义感的误导,一名男子想出了一个计划,从另一名男子手中抢走4万新元(合2.97万美元),甚至让他的侄子帮忙。
该计划失败,51岁的Tate Lim于周二(2月13日)被判入狱7个月,而他的侄子,29岁的Ivan Lim Teng Tze则被判入狱3个月零2周。Ivan Lim驾驶一名男子抢走了受害者的钱。
这位叔叔和侄子都承认了一项涉及使用武力的盗窃未遂阴谋的指控。
伊万·林的判决考虑了2021年违反新冠肺炎相关法规的指控。
2022年12月,受害人,当时33岁的Yin Yang,同意通过一个名为“Cyan”的中介将4万新元现金兑换成人民币存入他的银行账户。
受害人本应与一位名叫王萌萌的女子进行兑换,王萌萌收到的是新加坡货币,而受害人收到的是人民币。
2022年12月25日,受害人王女士和另一名男子见面。中间人Cyan声称他无法参加会议。
然后,青青指示王女士将约定的金额转移到指定的银行账户。她照做了。
然而,受害者没有收到任何钱,并拒绝交出他的现金。受害人和王女士随后都前往裕廊东社区警察中心报案。
与此同时,泰特·林得知转账失败后,制定了从受害者那里抢走4万新元的计划,因为他觉得这笔钱被“错误地扣留”了王女士,副检察官霍建瑞说。法庭文件没有说明林泰特与龚如心的关系。
泰特·林说服了他的侄子和另一名男子穆罕默德·萨里菲·苏莱曼(Muhamad Sahlifi Suleiman)帮助实施这个计划。
萨赫里菲带来了另一名男子阿姆扎尔·戴扬·阿卜杜勒·加福(Amzar Daiyan Abdul Ghafor),他同意以1000新元的价格抢走这笔钱。随后,一群男子在裕廊东社区警察中心外等候尹先生。
尹出现后,Ivan Lim开着一辆车尾随他,把Daiyan开到武吉巴督街52号的一个街区,受害者在那里下车。
下午6点34分左右,在空甲板的电梯大厅,戴燕试图从受害者那里抢钱,但没有成功。相反,他打了受害者的脸。受害者受了轻伤。
在量刑意见书中,霍先生指出,两名被告的犯罪行为并非出于贪婪,而是一种“错位的治安正义感”。然而,他说不应该鼓励这种行为。
萨赫利菲的案件仍在法庭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