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家汽车贸易公司的老板因逃避进口1828辆汽车的关税和商品及服务税(GST)而被罚款600万美元。
新加坡海关在1月22日的一份声明中表示,46岁的Low Han Siang还因在登记车辆时少缴额外登记费(ARF)而被判处9个月监禁。
刘特佐于1月19日承认两项罪名,即1141辆汽车逃税,共计1819,865美元,以及另外两项关于738辆汽车价值提供不正确信息的指控。
在刘特佐的判决中,其他指控也被考虑在内。这些指控包括:两项对1,141辆价值$764,343的车辆逃避应缴商品及服务税的指控,六项对另外687辆价值$679,072的进口车辆逃避关税和商品及服务税的指控,五项导致不正确申报的指控,以及另外四项对1,033辆车辆价值提供不正确资料的指控。
错误的信息导致所收集的ARF损失16,256,433美元。
这些车辆是在2017年4月至2021年6月期间进口的。
车辆价值申报不足导致关税和商品及服务税损失达$3,263,280。
调查显示,刘特佐指示其33岁的雇员李伯豪(Lee Pak How,音)伪造发票,以掩盖这些车辆的价值。
1月13日,新加坡永久居民李振成承认了一项伪造文件的指控,并被国家法院罚款1万美元。
2024年1月,五人因三起逃税和商品及服务税案件被指控,隐瞒进口到新加坡的车辆的申报价值,做出不正确的申报或导致对车辆价值做出不正确的申报,以及伪造文件。
偷逃进口货物关税或商品及服务税的人可被处以高达偷逃金额20倍的罚款,或被判处最高两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任何人士如伪造文件或作出不真实、不正确或不完整的申报,可被罚款最高10,000元或应缴税款及商品及服务税(以较高者为准),或被判入狱最高12个月,或两者并罚。
如提供不正确资料而影响应缴付的ARF款额,可被判罚款最高一万元或监禁六个月。合并收费的罚款额可增加一倍,违例者亦会被命令缴付未缴付的陆运管理局违例费。
本文最初发表于《海峡时报》。复制需获得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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