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男子因强奸前女友被判重刑,尽管原告提供的证据“不令人满意”,但两家下级法院驳回了他的上诉,最高上诉法院推翻了对他的定罪和判决。
在比勒陀利亚北部地区法院,Abel Sekoala和他的朋友Ramasa Johannes Rathebe都被判犯有11项强奸罪,每人被判处10年监禁,缓刑3年。
他们请求允许在地区法院上诉,当上诉被驳回后,他们成功地向比勒陀利亚高等法院提出上诉,“仅针对他们对所有罪名的定罪”。
高等法院不仅驳回了他们的上诉,而且将他们的刑期增加到每人20年。
这源于2010年发生在塞科拉家中的一起事件。法官Yvonne Mbatha在总结事实时表示,Sekoala和原告在2009年结束前已经交往了几年。2010年2月,当这名女子访问Sekoala时,他们又见面了。
在事件发生的前一天,“申诉人和Rathebe进行了一次电话交谈。至于是谁给谁打电话,是谁邀请申诉人到塞科阿拉家的,这是有争议的。”